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5-26 15:00
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参与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校级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原则上二、三年级的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四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者 (含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每个项目由3~5名学生组成团队,项目负责人为1 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各学院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
(五)各学院优秀校级项目推荐时已在学院内开展建设,并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优秀校级项目推荐数不超过各学院校级项目推荐数的30%。
三、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前期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六)优先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校级项目中选拔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报送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详阅《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学校官网通知),按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交由所在学院汇总。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本学院提交项目做好初审工作,并对所提交项目做好排序且进行汇总,于 2021年6月3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邮箱501252157@qq.com;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加盖学院意见公章后于 2021年6月3日前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1102教研室张孝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复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我校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项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从校级项目中进行选拔。
(四)学校公示。通过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官微等对本年度拟立项大创项目(含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拟立项100 项,每项将给予学校资助3000元。各学院推荐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4。
(二)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仔细阅读文件,了解大创项目立项指南及相关管理内容,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及建设期限,成功立项不得更改项目类型。
(三)材料格式: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书”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张三-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方向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中项目类型应与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型一致,纸质版一式一份,宋体小四,单倍行距,A4双面打印,需加盖学院意见和公章后上交,未按规定命名和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
2.项目任务书(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任务书”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张三-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方向研究-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
2.项目信息表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以“学院-项目信息表”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项目信息表),纸质版一份首页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参与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校级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原则上二、三年级的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四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者 (含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每个项目由3~5名学生组成团队,项目负责人为1 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三)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各学院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
(五)各学院优秀校级项目推荐时已在学院内开展建设,并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优秀校级项目推荐数不超过各学院校级项目推荐数的30%。
三、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该类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前期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六)优先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校级项目中选拔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报送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详阅《广东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学校官网通知),按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交由所在学院汇总。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对本学院提交项目做好初审工作,并对所提交项目做好排序且进行汇总,于 2021年6月3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邮箱501252157@qq.com;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项目任务书、项目信息表)加盖学院意见公章后于 2021年6月3日前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1102教研室张孝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复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我校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项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从校级项目中进行选拔。
(四)学校公示。通过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官微等对本年度拟立项大创项目(含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拟立项100 项,每项将给予学校资助3000元。各学院推荐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4。
(二)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仔细阅读文件,了解大创项目立项指南及相关管理内容,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及建设期限,成功立项不得更改项目类型。
(三)材料格式: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书”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张三-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方向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中项目类型应与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型一致,纸质版一式一份,宋体小四,单倍行距,A4双面打印,需加盖学院意见和公章后上交,未按规定命名和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
2.项目任务书(电子版)以“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任务书”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张三-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方向研究-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
2.项目信息表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以“学院-项目信息表”命名(如:创新创业学院-项目信息表),纸质版一份首页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



